審計委員會

1. 本公司於2021年4月27日董事會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於2021年7月27日股東常會設立審計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審計委員會職權事項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成員簡歷

功能性委員會 成員 主要學經歷
審計委員會

吳雅娟

(召集人)

學歷:成功大學EMBA碩士
經歷:執業會計師
現職:
1.吳雅娟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
2.皇田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 李美慧

學歷:
1.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法學碩士
2.台灣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執業律師
現職:李美慧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審計委員會 陳旭華

學歷:美國加州州立大學長堤分校企管碩士
經歷:
1.中華民國會計師
2.美國伊利諾州會計師
3.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協理

2. 113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114/3/31)止,審計委員會開會8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
備註
獨立董事 吳雅娟(註) 5 0 100%  
獨立董事 李美慧(註) 5 0 100%  
獨立董事 陳旭華 8 0 100% -
獨立董事 黃培文(註)  3 0 100% -
獨立董事 尤中瑛(註) 3 0 100% -

註:黃培文、尤中瑛兩位獨立董事於113年6月13日改選後卸任,新選任者為吳雅娟獨立董事及李美慧獨立董事。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審計委員會日期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3.02.21
第1屆
第14次

1.本公司民國112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審計委員會委員一致同意通過所有議案,並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
2.本公司民國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3.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簽證會計師委任及報酬案。
4.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5.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5.修正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113.02.23
第1屆
第15次

1.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案。

本案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審計委員會審查,審計委員會委員一致同意通過。

113.04.24
第1屆
第16次

1.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審計委員會委員一致同意通過所有議案,並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
 113.07.24
第2屆
第2次
1.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113.10.28
第2屆
第3次
1.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永續資訊管理作業辦法」及相關內部稽核施行細則增訂案
3.本公司民國114年稽核計畫案。
4.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制訂案。
5.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修訂案。
114.02.18
第2屆
第4次
1.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2.本公司董事於任期內競業禁止之限制解除案
3.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4.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簽證會計師委任及報酬案。
5.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6.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修訂案。
114.02.20
第2屆
第5次
1.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案。 本案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審計委員會審查,審計委員會委員一致同意通過。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請詳本公司網站「與獨立董事溝通情形」。

四、審計委員會113年度工作重點
    1.審閱112年度財務報告及113年度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財務報告。
    2.簽證會計師之委任及報酬以及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3.審閱年度稽核計畫。
    4.考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及查閱內部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

薪資報酬委員會

1.本公司自2011年12月31日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薪資報酬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二次常會。為落實公司治理,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主要職責為:

一、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二、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功能性委員會 召集人 成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 黃培文 黃培文、尤中瑛、陳旭華(113年6月13日卸任)
薪資報酬委員會 吳雅娟 吳雅娟、李美慧、陳旭華(113年6月28日聘任)

薪酬委員會成員與審計委員會相同,成員簡歷請詳審計委員會資料。

2. 113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114/3/31)止,審計委員會開會3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
備註
獨立董事 吳雅娟(註) 2 0 100%  
獨立董事 李美慧(註) 2 0 100%  
獨立董事 陳旭華 3 0 100% -
獨立董事 黃培文(註)  1 0 100% -
獨立董事 尤中瑛(註) 1 0 100% -

註:黃培文、尤中瑛兩位獨立董事於113年6月13日改選後卸任,新選任者為吳雅娟獨立董事及李美慧獨立董事。

3.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如下:

薪酬委員會日期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表決結果 備註

113.02.21
第5屆
第6次

1.本公司分派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出席委員全體無異議通過。  
113.10.28
第6屆
第1次
1.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薪酬相關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是否合理討論案。 無與其他食品同業比較結果,大統益董事、高階經理人領取薪資報酬均屬適當。  
2. 本公司112年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薪資報酬領取情形,與其他食品業公司之比較結果是否合理討論案。
114.02.18
第6屆
第2次
1. 本公司分派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討論案。 經主席徵詢出席委員全體無異議通過。  

4.薪資報酬委員會113年度工作重點:
(1)討論112年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2)審核112年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薪酬相關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是否合理。
(3)審核112年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薪資報酬領取情形,與其他食品業公司之比較結果是否合理。